重庆登记结婚流程
办理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至少有一人是属于重庆户口);
(2)当事人男年满在22周岁、女年满年龄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所需资料
(1)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薄。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必须是未婚,户口薄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信息一致方可办理,不一致的到有关部门(派出所)更正。
(2)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结婚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为红色或蓝色(规格为:6cm×4cm)。建议当事人当婚姻登记处附近的服务中心照相。
(4)离婚当事人和丧偶当事人再婚(复婚)的需带上离婚证件或法院的判决书。初审判决书需由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终审判决书和调解书不需出具证明。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填写资料—照相—审查—登记颁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婚姻证件;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重庆结婚证办理点
-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
-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大道10号皇庭广场3楼)
-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芳草地5号附4号)
-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江北区读书一村14号)
-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2号附1-17、18)
-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号(星河大厦1楼区行政服务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万州区太白岩107号)
- 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 (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大厦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