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身份证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还应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承诺其监护人的亲属关系。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州市金盾网(网址:http://gzhzyw.gzjd.gov.cn/pub/index),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户籍地办证厅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州市金盾网(网址:http://gzhzyw.gzjd.gov.cn/pub/index),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户籍地办证厅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户政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户政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十个工作日)。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十个工作日)。
4.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公安机关给予办理居民身份证件。
所需材料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公安机关给予办理居民身份证件。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监护关系承诺书
办理时间
25天
办理时间
25天
广州身份证办理点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2-3号窗口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2-3号窗口-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298号(2-3号窗口))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1-4号窗口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派出所户籍办证大厅1-4号窗口-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钟灵北路27号钟村街政务服务中心(1-4号窗))
- 荔湾区白鹤洞街政务服务中 (荔湾区白鹤洞街政务服务中,鹤洞路42号之三)
-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28号)
- 华乐派出所 (华乐派出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首层)
- 越秀区公安分局矿泉派出所 (越秀区公安分局矿泉派出所,越秀区广园西路123号)
-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办证中心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办证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东华东路363号)
-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一办证中心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一办证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72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