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落户政策
1、购房落户:
凡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可凭房产证、购房发票等有效证明,均可申办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
2、大学生落户:
省内生源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允许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直系亲属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省外生源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在西宁就业或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可在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
3、人才落户:
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以及青海省急需的高级技术工人、技师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可在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4、投资落户:
个体私营业主在本市当年纳税5千元或3年累计纳税1万元以上,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5、农转非:
对失去耕地的“城中村”和“城郊村”的农业人口,按照自愿原则,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西宁户口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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