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记入户
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结婚证;
4、按不同情形一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2)父母无住房声明及承诺、落集体户说明(由本人提交,写明落户原因、详细地址,限落单位、区县人才、社区集体户)。
受理流程:
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登记。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一次办结落户。
济南户口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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