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登记结婚流程
受理条件
1、有一方是湖南省户口。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双方无配偶。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双方无配偶。
材料清单
身份证: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户口本: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办理步骤
1. 受理: 审批标准: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 审核: 审批标准:复核资料是否申报条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 办结: 审批标准:审核通过,给予办理结婚证
长沙结婚证办理点
- 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 (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长沙市芙蓉北路一段588号开福区政务中心二楼(开福区政府北))
- 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长沙市芙蓉区火炬中路8号(芙蓉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
-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区政府内)7栋1楼政务大厅)
- 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长沙市长沙县棠坡路特立中学西南侧约220米)
- 长沙市天心区婚姻登记处 (长沙市天心区婚姻登记处-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
- 长沙市望城区婚姻登记大厅 (长沙市望城区婚姻登记大厅-长沙市望城区望府路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
- 宁乡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宁乡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长沙市宁乡市花明北路市民之家二楼)
- 浏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浏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长沙市浏阳市北正北路53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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