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登记结婚流程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1. 本市居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以及本人有效常住户口簿 (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2.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本人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3. 出国人员、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
4.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5.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经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 出国人员、华侨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7. 外国人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8. 外文证明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9. 合影证件照
10. 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
办理流程
1. 受理: 提交的材料
2. 审核: 查验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3. 办结: 审核通过,给予办理结婚证,办节双方当事人各自领取结婚证
上海结婚证办理点
- 上海市婚姻登记中心(涉外) (上海市婚姻登记中心(涉外)-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0号(光大会展中心D座)3楼 )
- 上海市崇明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婚姻登记中心-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
- 上海市青浦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上海市青浦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 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300号 )
- 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620号(朱泾人民路临源街)
- 上海市奉贤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奉贤区婚姻登记中心-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三楼)
- 上海市松江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婚姻登记中心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4楼)
- 上海市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上海市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 上海市宝山区樟岭路2号南楼(近盘古路))
- 上海市嘉定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嘉定区婚姻登记中心 - 上海市嘉定区澄浏中路2560号三楼)
- 上海市浦东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浦东区婚姻登记中心-上海市浦东区惠南镇城基路29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商务楼3层、城基路29号 )
- 上海市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766号 )
- 上海市杨浦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杨浦区婚姻登记中心 - 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252号(近江浦路))
-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海市虹口区巴林路76号(近运光路))
- 上海市普陀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婚姻登记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近白玉路))
- 上海市长宁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婚姻登记中心 -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31弄2号楼一楼 )
- 上海市静安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静安区婚姻登记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50号1-2楼)
- 上海市徐汇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 )
- 上海市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江西中路2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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