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登记结婚流程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
1、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本的各项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为一致。身份证或户口本丢失,要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婚姻登记处当场填写)。
3、当事人需提供双方近期合影照片(2寸)3张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结婚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收费项目:结婚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9元
天津结婚证办理点
- 天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
-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蓟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天马南100米路东)
-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天津市宁河区新华道10号)
- 天津市静海县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静海县婚姻登记处-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北路19号)
- 天津市宝坻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宝坻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挹青路)
- 天津市武清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武清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新华北路)
- 天津市汉沽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汉沽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汉沽区河西三纬路1号)
- 天津市大港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大港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滨海新区振兴路天津市大港第二中学东南侧约230米)
- 天津市塘沽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塘沽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徐州道广达商城7栋)
- 天津市津南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津南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咸水沽津沽路174号)
- 天津市西青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西青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杨柳青镇府前街东侧民政局内)
- 天津市东丽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东丽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东丽区荣成路7号)
- 天津市北辰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北辰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北辰区集贤街延吉道)
- 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南开区嘉陵道宜宾东里9号)
- 天津市河北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河北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银山里22号)
- 天津市红桥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红桥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红桥勤俭道202号区政府院内)
- 天津市河东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河东区婚姻登记处 - 天津市津塘公路52号行政许可办事大厅二楼)
- 天津市河西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河西区婚姻登记处-天津市河西区耳环路桥西街92号)
- 天津市和平区婚姻登记处 (天津市和平区婚姻登记处 - 天津市庆善大街17号市民服务大厅内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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