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登记结婚流程
昆明婚姻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 22周岁,女方年满 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昆明婚姻登记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 3张大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卡)”(“常住人口登记表(卡)”中无户籍地址的,还应提交集体户口首页);
6.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外部流程:
1.初审(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登记(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
昆明结婚证办理点
- 禄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禄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禄劝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体育馆内)
- 富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富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富民县环城南路347号)
-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呈贡区双龙路79号)
-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晋宁区郑和路504号区民政局内)
- 宜良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宜良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宜良县鱼龙街54号县民政局内)
- 石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石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石林县石林中路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嵩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嵩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62号)
- 寻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寻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寻甸县凤梧路县行政审批中心)
- 安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安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路57号)
-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东川区白云街56号区民政局内)
-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188号(眠山段)西山区城投商务大厦)
-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政府4号楼2楼)
-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昆明市五华区庆云街199号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昆明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昆明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昆明市呈贡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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