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证办理流程
南宁居住证办理条件
在南宁市区(县)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流动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以下人员不可申领南宁居住证:
1. 现役军人;
2.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可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 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 《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3. 居住时间证明;
4. 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提供居住登记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居住登记;
2、居住登记未满半年,流动人口提供市局直接审批材料,符合条件的受理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流动人口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材料之一,符合条件的受理居住证办理;
3、分局审核;
4、制证、发证。
南宁居住证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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