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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落户政策
 
购房落户:
针对拉萨市购买房屋,手续不全、长期居住在拉萨市、有固定收入的人户分离人员,适度放宽入户条件,本着"一次突破、不留尾巴"的原则,购房者可凭购房合同或乡政府出具的购房证明,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经辖区派出所审核,可在拉萨市办理落户。凡在拉萨市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且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拉萨市户籍人员,实行“户口随房走”的政策,购房者凭房屋产权证、本人申请、落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原户籍地户籍证明,可申办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户口。
 
人才落户:
区内外生源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拉萨市就业且居住一年以上的,凭拉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本人申请、毕业证、原户籍地户籍证明,可在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名下落户。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引进的专业人才、专业技能人员或者其他紧缺人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或技术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未成年子女也可登记为拉萨市常住户口。
 
投资落户:
凡在拉萨市投资、兴办实业,符合投资额度规定的,经有关部门验资核实,本人可申请及其配偶、未婚未成年子女登记为拉萨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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