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登记结婚流程
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规定结婚年满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当事人提交了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a.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b. 香港居民身份证;
c. 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a.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b. 澳门居民身份证;
c. 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a.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b. 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c. 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流程:
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颁发结婚证》。
拉萨结婚证办理点
- 墨竹工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墨竹工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南京中路1号墨竹工卡县中学东侧约250米)
- 达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达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拉萨市达孜区镇江路达孜区人民政府东侧约90米)
- 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 (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处团结路1号)
- 曲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曲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18国道(聂当乡中心卫生院西南))
- 尼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尼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拉萨市尼木县人民路1号)
- 当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当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31号)
- 林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林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拉萨市林周县甘丹曲果镇太湖路17号)
- 拉萨市城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拉萨市城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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