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办理流程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
办理深圳居住证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非深户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 申请人近期(5年内)数码照片图像号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入口进行办理
2、受理:申请材料完备并通过系统初核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发送制证数据,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4、领取证件: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或邮递领取证件。
深圳居住证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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